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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机构及沿革

中国共产党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则组织起来的 一的有机整体。党的组织从下而上分为基层、地方、中国统个层级。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都由造选举产生。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构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盖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严密的、科学的组织系统,保证党的整个组织有序运转和党内生活正常运行,保证了「全党步 调-致和行动统一, 保证了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使党的终成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起,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活动的。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和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19276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次将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1928年党的六大党章在组织制度方面**次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的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党的八大党章把”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主集中制得到恢复和发展。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强调集体领导制度,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党的十四大又将民主集中制概括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迄今为止对民主集中制内涵**为科学的概括。在党的长期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内容不断丰富发展,所包含的基本原则逐步形成和发展。党的六大党章规定了三条原则,党的七大党章规定四条,党的八大党章规定六条。党的十二大党章在八大党章的基础上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以后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对这六条原则进行修改补充,使其更加丰富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是: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休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党禁止任何形冰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这六条原则,有内在的密叨联系,构成一个不可分制的统一整体。

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反映了党内的各种关系,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以及领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政治和组织纪律。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建设,党就前进,就发展,党的事业就胜利;否则,党就受挫折,党的事业就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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