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卫辉市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地下车库(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地下车库(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GZ110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比干大道以西、翔宇大道以东、唐岗路南200米区域。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卫辉市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地下车库(一期)施工的全程监理。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要求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全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 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 “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 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拟 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套、监理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15 日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165289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派克公馆4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3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