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邀请律师事务所登记入库的公告
因业务需要,经集团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广泛征集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服务对象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全资附属企业、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在入库律师事务中选取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材料完备且报价最低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若合作律师事务所未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我公司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项目要求
工作内容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全资附属企业、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策划、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法律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结构规范、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等)、法律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监测、法律纠正等)、法律救济(包括但不仅限于协商、司法解决、行政解决)诸方面。
工作方式为:
1、提供法律意见书、专门报告、方案、咨询意见;
2、审查、修改、草拟法律文件(合同等);
3、应要求参加公司决策会议;
4、应要求参加谈判、协商;
5、应要求参加纠纷调处;
6、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讲座和培训;
派驻律师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及时服务,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并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从事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律师,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懂法律、懂投资项目分析、并购交易、懂公司法、懂投融资、懂债券发行及专项债申请、懂建工、懂法律在企业运行管理的适用等,由派驻律师组成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实行“律师事务所总体责任、团队具体负责”模式和达到“事先防范为主、事后救济为辅”服务目标,向顾问对象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
4.成为常年法律顾问后的律师事务所,不得承办与本协议服务对象相对方的任何法律事务。
5.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必须由每周至少三天在顾问单位办公。
三、入库需提供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入库项目)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6.入库需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及报价方案,非诉业务最高报价为8万元。诉讼业务,案件单独代理,代理费用最高报价为案件受理费的90%。
7.供应商需提供完全响应公告项目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要求体现如下内容:“如违反项目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同意解除与集团签订的服务合同,并向卫辉投资集团支付10万元赔偿金。”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16时止。
报名地点: 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建设路东段投资集团二楼204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建设路东段投资集团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583656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