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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投资集团转型发展之路初探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荣彦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建融资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为加大城市建设融资力度,各地政府通过整合地方国有可经营性资产资源构建地方投融资平台,改变了过去以政府财政直接投入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在全球金融危机、我国出口大幅下滑、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成为拉动投资、拓展项目配套资金缺口的有效途径,为城市快速化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尤其对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乡投资集团就是在这个社会化大背景下设立、发展起来的服务新乡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一、新乡投资集团服务新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实践

  2002年至2003年,为了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新乡相继成立了包括城投、路投在内的8家国有公司,随后又对其中5家进行整合成立了新乡投资集团。十余年来,不断顺应国家财政和金融政策的调整进行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探索,在抗击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发挥出重要作用。通过举债融资,新乡投资集团为新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大量资金,撬动、放大政府资源,弥补公共财政收入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的不足,为推动新乡民生事业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在道路建设成本逐年上升的趋势下,利用融资先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成本费用的支出,而城市综合面貌的提升、投资环境的改善,不仅使新乡居民提前享受到公共福利,也大大增强了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继而提高了政府的市场化意识和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了全民素质的提高,**终也使新乡公共财政收入得到提高。

  二、政策纠偏背景下各地投融资平台转型模式分析

  200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的热潮。至2013年,我国地方债务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近两年来,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资热以及地方债务风险隐患,在引发社会公众广泛担忧的同时,也催生了国家对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纠偏措施的出台。2014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该意见提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随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预示着在债务承压和国企改革大背景下,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有产物,投融资平台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其特殊身份和定位如何重获新生值得期待。目前,融资平台公司的改制大幕早已开启,各地都在紧锣密鼓探索转型发展之路,新乡投资集团不可避免也正面临着发展转型的重大抉择。

  从已成功实现转型改制的平台公司来看,平台的退出都是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进行分类改革。一类是逐渐剥离公益性投融资业务,保留高速公路、污水处理等纯经营性业务,达到收益可覆盖投资与运营成本,并产生部分盈利的目的,进而转型为普通国有企业或资本运营公司,摆脱对地方政府财政的依赖。上海城投基本属于这一类。第二类是剥离纯经营性业务,彻底转换为只负责公益性项目(如城市道路、保障性住房等)投融资业务的主体,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回购或租赁协议来获取稳定现金流,取消平台公司融资功能,由地方政府发债解决回购与租赁费用。在完成特定任务后此类平台公司将被取消或进行转型,如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公司已成功转型为重庆旅游投资集团。第三类是从事准经营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运营、垃圾处理等)的平台公司。由于初期投资巨大,后期运营收入无法覆盖,此类平台公司应逐渐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营的特许经营模式转变,地方政府以发债方式为其提供资本金,逐渐取消其融资职能。

  三、新形势下新乡投资集团转型发展方式探索

  新乡投资集团转型是往前进一步,改制重组为普通国有企业,还是往后退一步,变为专营政府公益项目的特殊机构?这些都需要结合新乡实际,学习借鉴已改制平台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改制模式。无论怎样,改制的出发点只能有一条:就是要利用市场化手段服务好政府,服务好民生,更好地提升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自我滚动良性发展。

  从改革成本和改革稳定性的角度来看,新乡投资集团要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实现实体化、市场化和规范化转变,参与市场化竞争,核心就是明确职能定位、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盈利能力、增强造血功能、增强持续融资能力、强化土地运作、完善优化管控模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而真正具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实现向实体性公司转型,以强健、硬朗的体魄迎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挑战。

  发展定位转型。与政府之间理顺职责边界,构建集团公司与政府之间市场化、契约化的经营合作机制,切实实现由“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向“城市运营商、公共服务提供商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主体”的转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代建、公共设施运营维护、公共产品服务,提供具有一定经营性的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实现企业化发展。

  项目投资经营模式转型。探索纯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管理的方式,提升自谋发展、自主投资、自我经营、自身平衡能力,不断挖掘新的市场投资领域,通过广泛寻求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市场化、**化运作,强化项目控制与经营策划水平,着重解决好资源与市场、投资与运营、聚焦与扩张、发展与管控等多重关系,切实实现经营提升、风险可控、发展持续。

  融资模式转型。积极进行市场化革新和制度性探索,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融资行为的市场化,进一步实现传统融资向创新融资的转变,由单一融资方式向多元融资方式转变,并逐步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可持续的融资体系。主动适应,提高现有资产和资源的利用效率,谋划建设、投资、融资、偿债等一盘棋,同时做好债务规划,提高本地区吸纳资金能力等方面的工作。

  争取政府支持,探索控股参股公司上市,引导国有优质资产通过上市实现直接融资;探索推行项目融资,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如污水处理厂等)采用ppp模式,将所有权、经营权和养护管理进行剥离,吸引社会资金直接投资。关注券商资管与基金公司等新兴的表外贷款通道,考虑将部分项目向民资开放,吸引民资介入某些非公益性项目。

  具体操作上,当务之急是解决如下问题:

  1.掌握集团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管理成本的核算、工程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包含资金的利用成本)及确认盈利情况。认真分析现状,结合新乡实际准确定位发展方向。今后融资、建设要更加规范,提前布局,快速应变。

  2.加大资产整合力度,增强信用等级。一是对目前存量债务与资源、资产进行一一匹配,保证其正常运转,实现现金流全覆盖。二是剥离不良资产。通过出售、出租、承包经营等方式进行必要的资产剥离,剥离一部分严重亏损、发展无望的资产。三是盘活现有资源。盘活土地资源,在土地一级市场引入ppp模式;城市广告对民资开放;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由**公司进行经营,可进行股份制合作等;查验场项目可外包物流公司。四是整合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做实投资集团。加快国有“四资”整合步伐,坚持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土地、实业资产等,争取政府注入有效资产[如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股份、行政性资产、县(区)平台公司资产等],形成合力提高融资能力,达到金融机构放贷要求,使集团公司成为建设投融资的运作主体,有能力承接更多重点项目。这样,在金融政策较松的情况下,能够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在金融政策较紧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

  3.发挥国有独资公司优势。探索向基础设施垄断性行业或项目(道路、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的广告,地下管线建设租赁,已确定土地资源的收储和政府控制区域内土地的一级开发等)上发展,纯经营性项目,聘请**团队、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营。由被动代政府投资向主动投资转变,并使公益性项目投资与经营性项目投资平衡发展,提高运营和盈利能力,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一是进行房地产地块深层次开发,由粗放型的土地初级开发逐步向集约、高效的土地深度开发转变,并实现土地开发的一、二级联动,做强做大保障房公司。二是重点扶植一些成长性高科技产业,利用新飞金信丰富的isp资质,抢抓机遇,做好云计算项目;挖掘潜能,规范管理,振兴新飞小家电产业。三是做大实业型资产,增大运营能力,探索建立控股实业运营,按市场化运作,走实业化道路,逐步进入经营性和准经营性行业,涉足垄断性行业,如污水、气、热力、自来水等。四是致力智慧城市建设。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试点是今年的国企改革重点,同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些都坚定了新乡投资集团尽快实现改制转型的信心和方向,我们将努力将集团公司打造为社会责任的践行者、城市发展的贡献者、员工价值的创造者。今后投资集团宜涉足的领域,一是产业引导和国有资产管理,即按照地方政府产业布局要求,积极引导政府投资的方向,履行政府投资导向的职能,在公用事业、轨道交通、广告经营、能源开发、文化旅游、环保产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充分运作,规范企业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城市运营管理,即运用市场手段,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等)、城市资源性资产(主要是城市土地)和城市无形资产(如广场、道路冠名权)在内的城市资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活动,以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目标,充分经营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是城市金融服务,着力打造金融板块,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集团公司盈利能力注入新动力,带动新乡经济的新发展。